南投縣春陽國小103學年度家庭教育推行計畫
一.依據:
(一)家庭教育法第12條
(二)南投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家庭教育課程計畫
二.目的:
(一)提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南投縣春陽國小104年度家庭教育推行畫
(二)透過講演、雙向互動的方式,提供學生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,增進親子關係。
(三)蒐集、研發家庭教育課程及教材,提昇本校家庭教育之廣度與深度。
(四)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,激發家長關心子女,協助學校教育,增進教學結果。
三.組織及職責:
職稱 原擔任職務 姓名 性別 工作項目
召集人 校長 梁有章 男 督導及考核校內推展家庭教育之事項
執行祕書 教師兼教導主任 朱懿幰 男 協調校內推展家庭教育及規劃家庭教育活動之事項
課程委員 一年級級任兼教務組長 王藝璇 女 規劃家庭教育課程、教材、研發等事項
委員 教師兼總務主任 曾怡喬 男 校園環境佈置
委員 五年級級任兼社教 游凡綺 女 協助家庭教育活動
委員 一年級級任兼教務 王藝璇 女 協助家庭教育推廣
委員 二年級級任兼午祕 張淑智 女 協助家庭教育推廣
委員 三年級級任兼輔導 潘淑芬 女 協助家庭教育推廣
委員 四年級級任兼文書 陳志岳 男 協助家庭教育推廣
委員 六年級級任兼訓導組長 金若文 女 協助家庭教育推廣
委員 出納 周佳珍 女 家庭教育經費收支核銷
委員 家長會長 羅明德 男 協助推展並提供家庭教育改進事宜
四.實施原則:
(一)課程及活動短期目標在增強學生對家庭教育的認識,長期目標在培養學生對家人的關心、瞭解及溝通互動的能力,具備建立健康家庭的能力。
(二)善用學生家長委員會、家長志工或政府機構、社會教育機構等社會資源,有效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。
(三)結合家長會推展親職教育,利用班親會等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,以同步推展家庭終身學習的概念,提昇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成效。
五.實施方式:
(一)在正式課程外每學年實施4小時(6節) 家庭教育課程教學主。
(二)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為輔。
1.班親會:辦理各班親師會、分送親職教育相關宣傳資料。
2.專題講座:邀請家庭教育領域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專長教師擔任。
3.親子活動:親子教育講座、趣味競賽、親子共讀、親子共學時間,或配合親子節慶舉辦聯誼或趣味活動,並邀請家長參加。
4.學藝活動:配合節慶(如母親節)舉辦藝文比賽、卡片製作等學藝競賽活動。
六、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內容:
(一)親職教育: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。
(二)子職教育: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。
(三)兩性教育: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。
(四)婚姻教育: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。
(五)倫理教育: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。
(六)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: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。
六、實施對象:全校親師生。
七、 預期效益:
(一)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,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。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及知能,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相關概念。
(二)蒐集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,提昇家庭教育的成效。
(三)增進親師家庭生活知能,健全身心發展,營造幸福家庭,建立祥和社會。
八.經費:
(一)由家長委員費補助。
(二)學生活動費項下支出。
九.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 游凡綺 教導主任:朱懿幰 校長:梁有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