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家庭教育
南 投 縣 春 陽 國 民 小 學
基本資料:
校名:春陽國小 | 班級數:6 | 學生人數:68 | 教職員工數:13 |
承辦人/職務:. | 單位主管:王俋晴 | 校長:洪國哲 | 填表日期:113/06/23 |
南投縣113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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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 |
檢核項目與重點 |
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 |
自評分數 |
訪視 委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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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30%) 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 |
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 |
5 | |||
2.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參加「家庭教育」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﹙達成人數之占比﹚。(註一) 5分:50%、8分:80% 9分:90%、10分:100% (依此類推) 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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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參加家教中心辦理之實體或線上課程 人。 2.學校自辦研習 11 人 .參與《親子溝通的原則與技巧》、《啟發教養的秘訣》親職講座 .家庭教育研習返校宣導與討論 3.自行參訓 人 4.編制教師總人數: 11 人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 5.達成比例: 100 % |
10 | |||
3.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,並返校推廣宣導(10) 0分:未派員 5分:提供派員資料 10分: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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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|||
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。(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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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|||
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0%) |
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 |
8 | |||
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0) |
8 | ||||
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0%) |
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(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)親師座談(12)(註二) 0分:未辦、4分:1場、12分:3場 |
三-3-2家庭訪問相關活動實施成果 | 8 | ||
2.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(如運用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…等)。(4) |
4 | ||||
3.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4) |
4 | ||||
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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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-2-6結合社會團體辦理弱勢家庭扶助活動成果照片 | 9 | |||
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 |
2.依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。(10) (註三) |
9 | |||
五、其他特色(10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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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|||
2.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7) |
五-2-2社區文化推廣播種祭活動成果 | 6 | |||
總分 | 88 | ||||
承辦人:歐芳綾 單位主管:王俋晴 校長:洪國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