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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家庭教育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南 投 縣 春 陽 國 民 小 學

基本資料:

校名:春陽國小 班級數:6 學生人數:68 教職員工數:13
承辦人/職務:. 單位主管:王俋晴 校長:洪國哲 填表日期:113/06/23

 

南投縣113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
指標

檢核項目與重點

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

自評分數

訪視

委員

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30%)

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

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

一-1-1推動家庭教育計畫

一-1-2定期召開家庭教育會議紀錄

一-1-3春陽國小第一學期行事曆

一-1-3春陽國小第二學期行事曆

5  

2.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參加「家庭教育」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﹙達成人數之占比﹚。(註一)

  5分:50%、8分:80%

  9分:90%、10分:100%

(依此類推) (10)

 

1.參加家教中心辦理之實體或線上課程     人。

2.學校自辦研習 11

一-2-1春陽國小自辦教職員家庭教育研習

.參與《親子溝通的原則與技巧》、《啟發教養的秘訣》親職講座

.家庭教育研習返校宣導與討論

3.自行參訓      

4.編制教師總人數: 11  人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

5.達成比例:  100 

10  

3.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,並返校推廣宣導(10)

  0分:未派員

  5分:提供派員資料

  10分: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

一-3-1推展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公文

一-3-2參與家庭教育中心舉辦研習證明

一-3-3家庭教育返校宣導

10  

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。(5)

一-4-家庭教育相關教材書單

4  
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0%)

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

8  

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0)

8  
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0%)

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(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)親師座談(12)(註二)

0分:未辦、4分:1場、12分:3場

三-1-1親職教育113-1

三-1-2親職教育113-2

三-1-3辦理親職教育活動

三-1-4辦理親師座談相關活動

三-2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

三-3-1家庭訪問實施辦法

-3-2家庭訪問相關活動實施成果
8  

2.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(如運用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…等)。(4)

4  

3.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4)

4  
 

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
四-1-1結合社區家長共同推展教育相關活動

四-1-2校隊開訓通知單

四-1-3南投地區輔導資源網絡

四-1-4春陽國小專業諮商人員名錄

四-2-1高風險家庭通報單

四-2-2高關懷學生通報及輔導實施計畫

四-2-3中輟需高關懷指標與作業流程

四-2-4為低成就學生辦理補救教學

四-2-5為低成就學生開辦補救教學活動照片

-2-6結合社會團體辦理弱勢家庭扶助活動成果照片
9  
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

2.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(10)

 (註三)

9  
五、其他特色(10%

1.於學校首頁連結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網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動(例如:podcastFB)(3)

3  

2.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7)

五-2-1沉浸式族語推廣活動成果

-2-2社區文化推廣播種祭活動成果
6  
總分 88  
承辦人:歐芳綾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單位主管:王俋晴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長:洪國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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